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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涉嫌贪污、受贿被移送起诉
时间:2016-08-16  作者:罗永宁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百色8月16日电(通讯员 罗永宁)百色市右江区某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李某利用担任挂村工作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办理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手续过程中,通过隐瞒截留、索贿等方式总共获得赃款9万余元。近日,该案件由右江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李某,4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12年至2013年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担任右江区某镇某村挂村工作组组长,其伙同该村3名村干在负责帮那合村群众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向6个危改对象索取“辛苦费”共计20000元。此外,犯罪嫌疑人李某还在办理群众的危房改造手续过程中,私自隐瞒截留3户危改对象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共71700元。事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拿出其中的18000元赃款跟几个村干(另案处理)进行私分,剩下73700元由犯罪嫌疑人李某侵吞。

  侦查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办理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隐瞒截留群众的危房改造补助款,以及向危改对象索取“辛苦费”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遂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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