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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2月5日)
时间:2023-03-13  作者:  新闻来源:兴国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5日在兴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 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把牢“质量建设年”这一抓手,紧盯“高定位、勇争先、创一流”这一目标,在大战大考中保持定力,在时代挑战中克难攻坚,在忠诚履职中开拓创新,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交出了一份有情怀、有温度、有质感的高质量检察答卷。

一、高扬护航发展主旋律,检察贡献在靠前服务、优化供给中全面彰显

进一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履职尽责。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县工商联等8部门制定我县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专业人员选任管理的办法,初步形成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合力。办理合规案件3件,对3家涉案企业“因罪施教”“因案明规”,经第三方评估整改合规后不起诉,促进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317人,让企业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办理机制,专人负责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实现快流转、快办理。组织开展“百名检察官进百企”活动,走访企业150家,提供法律咨询67件次,妥善处理企业诉求12件,推动检企对话常态化、服务“门诊式”。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投入平安兴国建设,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40848人,批准逮捕107人,提起公诉406人。认真研判不稳定因素,突出打击重点和效果,起诉涉枪涉爆犯罪7人,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8人,“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9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专项推进“断卡”行动,批捕35人,起诉120人,斩断黑灰产业链,守护群众“钱袋子”;扎实组织宣传预防活动,开展宣讲103场次,参与群众达1万余人,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反诈防骗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临战状态,做到组织体系、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标准“四个不变”,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着力在教育转化、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17552人,适用率达93.8%,一审服判率超过95%,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认真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及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份,切实推动诉源治理。建立完善“林长+检察长”机制,发挥生态保护合力,美丽兴国成色更足。创新“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呈报的关于我县老年代步车注册登记及上路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坚守人民至上主基调,检察温情在护佑民生、司法为民中全面释放

牢牢把握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为纾解民生难题用情用力。纵深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78人,主动和建议有关机关追赃挽损260余万元,以“检察蓝”用心守护“夕阳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1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率100%,院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6件。开展助力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件、金额21万余元,案件数同比上升28%。坚持司法救助“应救尽救”,着力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合理诉求,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8件,向80人发放救助金83.2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85%66%37%,办理的钟某青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市优秀案件。聚焦个人信息安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446人,通过刑事打击和公益保护双向发力,多维度筑牢个人信息“检察防火墙”。

为呵护祖国未来加码助力。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5人,不起诉3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11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高出总体刑事犯罪48个和32个百分点。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13人。推行涉未成年“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通过全流程履职、全方位保护办理的陈某某强奸案被评为全市优秀案件。深化从业限制制度,对13787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进行准入查询。联合县监察委、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等8部门召开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赴乡村张贴宣传海报400余份,推动强制报告有效落实。坚决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两法”,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35名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巡讲、“订单式”法治课84场,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册,受众超过2.5万人次。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39份,让“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为凝聚法治共识多点发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向198名代表委员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打造新时代检察宣传矩阵。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普法类检察信息312条,阅读量达90余万次;发放普法宣传册5万余份,受众涵盖全县304个行政村;拍摄检察故事微视频5部,通过“云视频”方式点播2万余次,多角度展现检察干警风貌。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法律文书、案件信息等510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律师阅卷107人次,着力构建新时代亲清检律关系。常态化开展“兴国检察普法行”,我院获评赣州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兴国检察”微信号获评2022年全省检察系统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二十强。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检察职能在理念更新、自觉能动中全面履行

坚决扛牢法律监督主业,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全力捍卫执法司法公正与公信。

深化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5人,为一体推进“三不腐”贡献检察力量。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重大刑事案件及时介入引导,对疑难复杂问题实时会商研究73件次,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质效提升。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同步审查不起诉案件并建议给予行政处罚174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与法院沟通,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办理案件207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缩短3.6天。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113人、不起诉214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上升13.7%14.6%,最大限度缩小刑事打击面,减少社会对立面。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牵头对宁都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配合做好对兴国县看守所常规巡回检察,助力提升监管改造效果。

精准做实民事行政检察。贯彻民法典精神,努力办好典型性、指导性案件,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45件,同比增长21%,提出检察建议9件,力促个案纠正。强化释法说理,15件案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打假官司”开展专项监督,依法办理龚某某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涉嫌虚假诉讼监督案,以检察之为助力“诉讼打假”。充分履行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2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督促协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积极引导申请人在法律框架内处理争议,化解行政争议3件,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持续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强化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实现诉前维护公益目的,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部分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欠缴问题案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5万余元。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代表意见、委员提案双向衔接转化7件,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关切,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出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31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有关部门治理被污染供水工程水源地2个、整治违法排污企业5家、收缴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用95万余元、修复被损毁矿山和林地140余亩。

四、锻造堪当重任主力军,检察形象在严抓严管、向上向前中全面提升

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持续强化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让新时代兴国检察人既保“底色”、更有“亮色”。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党章学习宣传12次,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做好学思践悟。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5件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和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扎实推进党建质量过硬行动,打造了“一廊一室一中心多窗口”的党建宣传教育阵地,将党建文化与检察文化深度融合。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公布的法律文书和案件信息进行常态化巡检,全年未发生网络涉检舆情。

把素能提升贯穿平常。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开展各类培训55次,组织检委会学习13次,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356件,大幅提升干警认定事实证据、把握法律政策、开展释法说理的能力水平。完善考核体系,修订考核办法,突出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引导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履职。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倒逼能力提升,促进规范办案。坚持抓“关键少数”、带“绝大多数”,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8件。继续深化对口援助,最高检办公厅、山东菏泽检察院派员开展调研指导和业务交流,干警理念进一步更新、眼界更加开阔。

把正风肃纪融入日常。做实严管就是厚爱,以创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为抓手,切实改作风、提效率。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固“十个严禁”堤坝,持续做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开展“以案说纪法”警示教育活动13场次,让干警受警醒、存戒惧。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逢问必录”已成常态。12名干警进行交流轮岗,进一步促进廉洁从检、激发队伍活力。对21名新进人员、晋职干警开展岗前廉政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积极推进勤廉检察建设,升级改造12309勤廉检察服务中心,创新打造“家门口检察院”服务平台。

各位代表!回望过去的一年,我们坚决扛起高质量发展大旗,发扬奋进拼搏精神,不断闯关夺隘、勇毅向前,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育新。47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我院在全省106个基层检察院中位列第9;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司法救助、附条件不起诉、助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工作,得到最高检“感悟基层”调研组充分肯定;公益诉讼推动机制砂行业规范经营的经验做法,在最高检工作简报刊发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县委全面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为我们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县人大有力监督支持检察工作,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汇报,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44条,我们都按时办结反馈。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倾力提供帮助,在人员招录、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县政协加强民主监督,通过政协提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有效落实。监察机关、其他政法机关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实时制约,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各群团组织、社会各界给予关心厚爱,与县妇联、团县委、律师事务所等多次召开工作座谈会,人民监督员、律师、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信访化解、案件评查等活动200余人次,各类媒体、基层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170余人次,帮助我们更好加强和改进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发展之路从无坦途。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时代要求、目标定位、人民期待,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精准性有待提升;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监督质效仍需增强;具有检察辨识度的品牌工作不多,创新能力还有短板;复合型、领军型检察人才培养仍需常抓不懈;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穷尽办法,迎难而上,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不断把兴国检察事业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是第一次,也是继20216月党中央在百年历程中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党中央再次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党的检察事业空前重视和坚强领导。我们倍感无上荣光,也深知责任重大。越是面对非常之责,越要立非常之志、行非常之举、建非常之功。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根本动力和不懈追求,依法能动履职,全力固优赶超,持续推动兴国检察工作“高定位、勇争先、创一流”,在建设工业强城乡美百姓富作风好的“模范兴国”中交出更加优异的检察答卷。

一是突出“方向引领”,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通过党组领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实践验学“四学联动”,持续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进一步筑牢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完善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强化“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能力,善于运用政治思维、政治智慧分析处理案件,确保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

二是突出“需求导向”,以更实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应党政之所需,尽检察之所能,更加自觉站位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严惩妨害企业经营、扰乱市场秩序、阻碍项目建设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创业。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最暖温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惩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及涉众型经济犯罪,认真做好刑事和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继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推出一批“切口小、影响大、能办到”的检察为民项目,以干警“辛苦指数”,换来群众“幸福指数”,提升群众“满意指数”。积极落实诉源治理,注重研析个案、类案背后的问题所在,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促进防范案件多发高发,让老百姓减少、避免涉案涉讼。

三是突出“依法能动”,以更优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真正落实、做实。全面加强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基本职能,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好政策好制度发挥好效用。持续强化监检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办理一批引领性、促进解决同类问题的案件。完善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化解争议为牵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格局,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共性问题。坚持稳数量、提质效、拓领域,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解决未成年人犯罪深层次问题。强化数字检察战略,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

四是突出“自我革命”,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铁军。深刻认识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牢信仰信念信心,涵养忠诚品格、法治信仰、优良作风。统筹推进领军型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团队建设,逐步构筑起检察人才高地。激发创新创优动能,以“一院一品”活动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兴国检察影响力。持续抓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好“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制度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自我革命精神打造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没有比足音更遥远的路途,没有比奋斗更有力的承诺。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奋力绘就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加壮美的时代画卷,为建设工业强城乡美百姓富作风好的“模范兴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和案例说明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针对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在生产经营中涉嫌的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到位,对整改到位、有效预防类似犯罪发生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提出轻缓量刑建议,促进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钟某青国家司法救助案:20195月,被害人刘某君被他人持刀杀害,留下年幼的女儿钟某青、钟某。2021年,本院在办案中发现该线索,经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刘某君被害身亡后,钟某青、钟某的抚养责任由父亲钟某飞一人承担。钟某飞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承担二人的抚养和教育开支。本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钟某青、钟某开展了10.756万元的顶额救助,并协同政府、学校、心理辅导机构为二人落实了包括心理咨询的多元救助措施,实现了保障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效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陈某某强奸案: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陈某某以给零花钱、买小礼物等手段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张某某(女,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致张某某怀孕。在办理该案中,本院依法从严提出有期徒刑十年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还为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通过支持起诉,申请心理咨询师出庭作证,帮助被害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强制报告制度: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未成年人“两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1017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同年1226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自202161日起施行。

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⑧“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⑨“十个严禁”: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⑩“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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