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

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9月29日在兴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报告近三年来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鲜明特色。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2019年以来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量大、涉及面广。民事检察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力度,构建起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201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7件,位列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均得到较大提升。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及调解书监督案件14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7件;支持起诉案件22件

一是加大民事生效裁判及调解书监督力度,提高精准监督能力。切实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司法效率。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并被法院全部采纳,再审改判率100%

二是扎实开展对虚假诉讼的监督,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以民间借贷领域为重点,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法院均予以采纳。为切实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申报立项了全省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论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获评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市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二等奖。同时,牵头联系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共同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共同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7件,对消极执行、执行不到位、执行措施不当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件,2件终结审查,5件尚在审查办理中,提出检察建议的20件民事执行案件法院已回复17件,均采纳检察建议。同时,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到位的,配合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开展司法救助,解困纾难,释放检察温度。

四是不断强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拓展监督范围,切实加强对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将监督从裁判结果向诉讼过程延伸,从实体向程序拓展,办理对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4件,针对民事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等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全部予以采纳。

五是积极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强化与法院、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作,对劳动报酬追讨、民事侵权赔偿、支付抚养、赡养费等领域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22件,涉案金额50余万元,已支付30余万元在办理针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案件中,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多方联络协调、作出支持起诉及出庭支持起诉等工作,全方位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让弱势群体不再忧薪。今年办理的王某某等七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入选江西省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十大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院扎实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更高的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一是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相适应。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不够,执行活动监督总体上比较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多数案件限于个案办理、就事说事,跟进监督、类案监督不够。二是民事检察工作与刑事检察工作相比发展不平衡。在检察机关整体法律监督格局中,无论从办案数量、监督效果还是社会影响看,民事检察工作都还有很大潜力。三是民事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亟待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需要很强的民事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但现有民事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有的对民事审判和民事法律不熟悉,把握法律政策、办理新型案件、释法说理、群众工作等能力不强,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匮乏。民事检察职能宣传不够,社会认知度较低,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案件数量总体较少,民事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五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完善,在卷宗调阅、线索移送办理、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等方面衔接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恳请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关注、监督和支持力度,我们也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三、努力在新起点上开创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

今年在我们党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化,为进一步加强包括民事检察工作在内的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围绕做强民事检察目标,抢抓机遇、奋发有为,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支持、监督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为社会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民事检察产品。

(一)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民事审判监督力度。认真落实“精准监督”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最高检“检答网”、专家咨询网,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注重对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请抗诉,发挥抗诉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功能,把握好再审检察建议监督适用条件和标准。精确把握民事调解监督的条件、启动程序,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着力点,强化对民事调解书的监督力度。落实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制度,及时掌握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对该采纳不采纳的,及时上报上级检察院接力监督,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二)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将虚假诉讼监督作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打造成民事检察监督的品牌、特色。做好“智慧民事监督平台”试点运用工作,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作用,拓宽虚假诉讼监督案源渠道,挖掘一批虚假诉讼线索。推行“一案双查”,要注意发现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以及涉嫌犯罪线索,使虚假诉讼监督成为民事检察工作重要增长点。

(三)强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推动监督事项从审判程序错误等违法情形向审判人员违纪违法等更深层次延伸,突出全面监督。针对诉讼监督中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适时开展小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关注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调解案件,确保程序实体公正;重点关注缺席审判案件,是否存在违法适用公告送达影响实体裁判的情形;重点关注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案件;重点关注诉讼代理人违规代理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案件;重点关注违法适用简易程序,未查清案件事实的案件。在违法中止审理、超期审理、诉讼费用收取退还违法等领域进行拓展、延伸。

(四)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推动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穷尽执行手段,防止滥用“程序结案”、实体久拖不决。重点加强对执行裁决活动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查封和执行人员严重违法等行为的监督。推进民事非诉执行领域监督,依职权主动从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支付令、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非诉执行领域扩展,促进执行规范化。

(五)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巩固支持起诉工作成果,推进支持起诉工作“民生检察”品牌建设。加强走访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司法所、基层法庭等单位部门,加强对农民工、老年人以及伤残人员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费等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对一些不愿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的案件,也可以通过加强与劳动监察、民政、妇联等单位的协作,共同开展教育引导,帮助解决问题。

(六)加强民事检察队伍政治和业务建设,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民事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好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综合型办案能手。应用好最高检的“检答网”,加强检察业务咨询交流,拓宽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渠道,促进办案能力的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民事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七)突出亮点抓宣传,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切实提高民事检察人员精品意识,大力挖掘、培育、总结、提炼典型案例,有效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报道宣传。积极和有关媒体合作,有效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通过线上线下法治宣传、举办检察开放日、民事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重点宣传民事诉讼监督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讲好民事检察故事,提升社会知晓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既是对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的有力鞭策。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为建设工业强城乡美百姓富作风好的“模范兴国”,再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贡献新的更大检察力量!

版权所有: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