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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度)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4日在兴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井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在砥砺耕耘中收获硕果

  

  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县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有效监督,紧紧依靠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始终聚焦兴国振兴发展大局,尽心竭力维护公平正义,矢志不移保障安居乐业,锲而不舍推进改革创新,以高度契合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的清晰思路,引领了检察工作的新发展,赢得了司法公信的新提升。

  从实效看监督,法治建设实现提速升档。顺应社会治理新趋势,充分发挥主体职能作用,更加重视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宽严相济保和谐。坚持稳定第一责任,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将打击锋芒直指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毒犯罪等。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1件218人,批准逮捕144件194人;受理审查起诉271件372人,提起公诉230件326人,对姚家斌等8人寻衅滋事、欧阳富等7人聚众斗殴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做到快捕快诉、打击有力。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较轻,以及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案件,不批捕19人,不起诉3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 3人)。对推行“连心日记”制度 一年来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确保机制更完善、实效更突出。二是惩防并举扬清风。坚决贯彻上级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重点领域,瞄准关键岗位,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3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大案5件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30余万元。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开展全程法律服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5份,开展预防宣讲23堂,受教育人数达1600余人次。认真开展预防调查,呈送的《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得到县委书记赖晓军同志批示肯定;撰写的《扶贫干部盯上“唐僧肉”反被“叮”》入选国务院扶贫办、高检反贪总局主编的《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三是纠偏补正促公平。不断强化和拓展监督触角,进一步提升诉讼监督水平,坚决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监督立案3件4人,监督撤案1件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6人,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2人,全部获市检察院支持。重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问题,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伪造证据的犯罪线索4件,公安机关对3人进行立案侦查;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份、再审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单位履行职责案件2件,协助市检察院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强化监所检察工作,针对刑罚执行及监管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0人,建议社区矫正中心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收监建议1件1人,用心守护“高墙内外”的公平正义。

  从理念看服务,助力振兴始终合拍同频。坚持用大局观念定位工作目标、导向工作重心,抓住事关改革发展、惠民惠企、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积极谋划、精准施策,在服务保障振兴发展中推进检察工作跨越赶超。一是实打实深植服务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兴国振兴发展”实践。健全检察官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出台《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对2家非公企业开展精准帮扶,全力落实惠企政策,切实营造护商氛围。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11件17人,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市场廉洁准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82件次,为经济健康运行筑起检察“防火墙”。不断深化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件12人,倾情呵护兴国的碧水青山。我院生态检察工作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以典型案例形式转发全省学习借鉴。二是心贴心惠及民生民利。坚持保障民生优先谋划,贴近群众需求,减少群众“痛点”,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首要职业良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成检务公开大厅,开通视频接访系统,打造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5件次。选派45名干警对接帮扶7个贫困村、158户贫困户,在改善村居环境、谋划产业扶贫等方面,为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筹集款物4.8万元。以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件12人,坚决扫清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向生活窘迫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生动诠释出温暖人心的检察力量。三是面对面传播检察声音。深入实施“阳光检察”,强力推进信息公开,使检察权在群众目光中健康运行。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持续推进“群众满意基层行”主题宣传,通过发放知识读本、检务指南、宣传年画等形式,将检务常识传递到千家万户。共发放宣传资料17万余份,有效扩大了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加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力度,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件、法律文书230件、程序性信息360条。借助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发布信息138条,高效传播法治前沿信息和检察工作动态。

  从成果看对接,援助红利得到加速释放。对口帮扶的大好政策,为我们精心绘制了发展“路线图”。我们牢牢把握这一难得机遇,进一步廓清思路、谋求良策,将“输血式”援助转化为“造血式”合作,实现了拓外强内、借力发力。一是高检力量深度集聚。积极对接高检办公厅,借助办公厅深厚的资源优势,把基层院建设联系点的平台效应发挥到最大化。2016年10月,办公厅王松苗主任来我院调研期间,我们就兴国检察工作发展现状作了全面介绍,并达成派员跟班学习、共建互动平台等多项援助意向。同年12月,我们受邀参加办公厅党总支“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围绕“传承红色基因讲奉献,立足检察岗位有作为”作了交流发言。对我院大力传承苏区精神、创新推进检察发展的经验做法,曹建明检察长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办公厅和我院继续加深沟通联系,把援助工作做实做好。二是菏泽帮扶持续推进。不断深化菏泽市检察院对口援助工作机制,商请菏泽方选派公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2名业务骨干,到我院分别开展2个月帮扶工作,我们选派2名干警到郓城县检察院跟班学习,组织新媒体编辑人员赴菏泽交流。同时,全面总结一年帮扶的成效和经验,编印了《集聚帮扶力量,合奏发展强音》纪念册,配套录制了《对口援助结硕果》兴国山歌碟片;编发了《情倾苏区,爱洒兴国》宣传作品,分别被省、市检察院官方微信转发。三是援助工作成效凸显。全面挖掘上级帮扶的巨大潜能,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在多层利好的推动下,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在菏泽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我们投入政法专项资金100余万元,探索建立智慧检务体系。建成了侦查指挥综合管理平台,整合“远程指挥、同步监督、技侦安防、公车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发挥大数据优势,增强政务业务管理水平。构建“互联网+检察”模式,开发了干警素能在线考试系统,运用信息技术实现了以考促学、学用相长的良好状态,该项工作受到高检办公厅和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多家兄弟县检察院前来观摩学习。

  从积淀看后劲,检察队伍迸发蓬勃生机。自觉主动向“五个过硬”要求 看齐,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任务,纵深拓展“人才兴检”规划,检察队伍更具专业性和凝聚力。一是坚固政治底色。切实强化思想引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锻造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稳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4次,举办“中国梦·检察情”七一演讲、青年检察官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形成院领导带头、支部书记在前、全体党员参加的良好氛围。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3年以来的反渎和反贪工作,使检察工作沿着正确航向前进。夯实机关党建基础,精心组织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总支和支部班子,机关支部的堡垒作用得到增强。二是提升专业素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专业属性,广泛开展业务素能教育培训,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以县委对领导班子考核为契机,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推动党组自身素质提升。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规划,选派14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干警运用法律、把握政策的能力得到提升。把青年干警作为队伍建设的重心,深化“传帮带”“AB岗”制度,通过单列式培育、重压式锤炼,实现了人才加速成长。19名35岁以下干警中,8人担任内设部门正副职,6人攻读法律硕士。我院培养青年干警的经验做法,先后被高检和省检察院《工作简报》刊发。三是注重严管厚爱。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针对执行工作纪律、公车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检务督察6次,对不规范行为及时提醒教育。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开展涉案款物管理专项检查,查缺补漏、对标提升,坚决纠正执法不严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开展质量评查2次,针对证据审查不细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在全院点名通报并限期整改。围绕实现规范执法全员化、全员执法规范化,组织开展了规章制度汇编,确保事事有遵循、处处有制约。注重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对技侦大楼外墙进行了维护,完成了院内停车位的施划及修补。积极落实从优待检,深化了干警定期体检、带薪休假、生病探望等机制,营造了温暖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各位代表!凝心回味这一年生动实践,我们激荡了披荆斩棘的豪情,拓展了创新创造的空间,积蓄了健康发展的力量。诸多成就,其来有自。正是有了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有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有了全院干警的接力拼搏,我们才能精韧不怠、景象日新。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为兴国检察事业发展倾注心血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特别是:执法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通过执法办案服务兴国振兴发展做得还不够到位;法律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各项工作推进不平衡,监督力度亟待加强;干警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缺少特色和亮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水平需要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业务骨干和高素质人才匮乏;检察工作宣传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在提升群众认可度、满意度方面亟需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在厚植优势中再书新篇

  

  任何工作的推动和发展,都要因地制宜、应时而动,只有认清形势、看准走势,才能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从全省检察系统看,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冲锋号已经吹响,这是当前最鲜明的旗帜、最重要的主题,是一场执法思想的深刻革新、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检察权运行机制的重大转变,既是机遇又是考验,如何主动顺应形势、适应改革,通过改革提高执行力、提升公信力,是检察工作永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从振兴发展要求看,县第十八次党代会确立了纵深推进“六大攻坚战”,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同步小康的宏伟目标,这是我县开展各项工作的主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精准对接服务发展、促进振兴的要求,按照县委作出的各项部署,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体现出应有的高水准。从自身工作实际看,在高检帮扶意见的催生下,经过我们不懈努力,兴国检察工作实现了长足进步,发展的韧性更好、潜力更足。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尤其是法治建设新时代的来临,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艰巨,强化法律监督的任务更突出,改作风提效率的任务更迫切。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我们将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扬优成势、聚势而发,努力擦亮具有时代特色的“基因红+生态绿+检察蓝”工作品牌。

  2017年,兴国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第十八次党代会部署,严格按照本次会议要求,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创精湛业务、建精品队伍,为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同步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1.让相生共融成为服务发展的基本旋律。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兴国振兴发展的切入点,进一步调整办案重心、深化能动服务,确保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同心发力、同向携行。主动对接“六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惩防犯罪和法律服务。坚决惩治危害重大改革举措实施、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推动形成统一透明、诚信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有序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在生态立县、绿色发展进程中融入检察元素。坚持把群众关注点作为工作着力点,加强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精准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让公平公正成为检察监督的主体色调。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第一责任,坚持用心监督、善于监督,全力释放检察监督的威力与担当。把握刑事犯罪的新动向,聚焦社会治理领域突出问题,对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等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争取更大成果。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全方位的证据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完善的捕前、诉前、审前协调沟通机制,构筑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坚决防止“带伤”批捕、“带病”起诉。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实现从“权利救济”向“权力监督”转变。继续抓好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跟踪检查等工作。

  3.让全面从严成为执检治检的常态长效。严格遵循“五个过硬”的要求,按照高检《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灵魂工程,将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对接高检办公厅,继续开展好菏泽市检察院对口帮扶、将军县检察院合作共建等平台建设,统筹发挥好跟班学习、交流锻炼、交叉培养、协作共赢的强大功能。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持续推进信息化与司法办案、队伍管理、检务保障等深度融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决心打造一支“检察铁军”。

  4.让蹄疾步稳成为推进司改的核心节奏。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市检察院的要求上来,把抓改革、促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按照上级确定的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抓谋划、抓部署、抓落实,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重视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把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讲清说透,依法依政策妥善处理合理利益诉求,充分调动检察人员参与改革、促进改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坚定不移地完成员额制、内设机构整合等改革任务。借鉴已有的改革成果,积累更多更实的改革经验,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争取理解支持,增强改革合力,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5.让公开透明成为阳光检务的真实体现。主动适应大发展、大融合的时代变化,建设良好的检察公共关系,实现与社会公众“全天候”互动互信。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统筹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控告举报申诉、民生法律服务,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检务公开新格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紧盯公众兴趣点和舆论风向标,培育壮大“两微一端”、自媒体等新兴媒介,探索建立内外互动、集中发声的检察宣传体系。着力完善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巩固登门拜访、寄送材料等传统方式,用好网络、短信、微信等现代手段,进一步拓宽代表委员联络平台,赢得更多理解,争取更多支持。

  各位代表!唯有风雨兼程,方能彩霞满天;唯有奋斗实干,才会花开春暖。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依靠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奋力谱写新的更加绚丽的检察篇章!

  

  

  检察工作报告附件:

  主要名词解释

  


 

  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暂不提起公诉,而是设置一定时限的考察期,对其进行帮教考察,考察期满后根据其实际表现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连心日记”制度: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向每个未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放一本《连心日记》,要求其详细记录自己的家庭生活现状、工作学习情况,对所实施犯罪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对触犯刑律的自我悔悟等内容,每周定期交给承办检察人员考评,由承办检察人员在《连心日记》上写下鼓励性质的评价留言。《连心日记》既能详细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的现实状况,又能时刻敦促其洗心革面、改变恶习,也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人文执法、温情关切,更为承办检察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起诉、不起诉,以及发表量刑建议提供了重要依据。

  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部门)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五个过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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